印刷品主要是使用密度儀對其進行檢測油墨相關參數,密度儀也可以對印刷品進行顏色色差測量,但測量光澤度則需要使用到光澤度儀,下面我們從國家標準《GB/T 7706 凸版裝潢印刷品》中,截取部分內容進行說明。
《GB/T 7706 凸版裝潢印刷品》國家標準中規定:
6.5同色密度偏差
6.5.1 儀器
采用符合ISO 14981的反射密度計。
6.5.2儀器校正與使用方法
按GB/T 18722的規定進行。
6.5.3檢驗步驟
6.5.3.1測試時,印刷品應平整放置在符合GB/T17934.1--1999附錄B“測量反射密度用底襯材料”要求的底襯上。
6.5.3.2儀器校正與使用方法按 6.5.2要求。
6.5.3.3幅面尺寸為135mmX195mm及以下的成品,用反射式彩色密度儀在同件試樣同色的四角和中間各測1點;幅面尺寸為135mmX195mm以上的成品,在同件試樣上均勻增測5點。
6.6 同批同色色差
6.6.1儀器
采用符合ISO 13655的分光光度計(色差計)。
6.6.2 儀器校正與使用方法
按GB/T 18722的規定進行。
6.6.3檢驗步驟
在試樣中任選一張作為基準樣張,用分光光度計先測出其CIEL*a°b"值,然后分別測出其余試樣與基準樣張同色同部位的色差。
6.6.4檢驗結果
比較試樣各色同批同色色差,以最大值作為該試樣同批同色色差。
分光光度計
6.7墨層光澤度
6.7.1儀器
采用符合ISO 15994的光澤度計。
6.7.2儀器校正與使用方法
按ISO 15994的規定進行。
6.7.3檢驗步驟
6.7.3.1取平整、無折皺的試樣。
6.7.3.2用光澤度計分 別對試樣不同色層表面進行測量,面積≤100 cm2的色層面上測3點,面積>100cm2的色層面上測5點。
6.7.3.3每個試樣 每種色光澤度測量結果差值> >5個光澤度單位時,應增加一倍測量點。
6.7.4檢驗結果
計算試樣各點同色光澤度的平均值作為該試樣該色的墨層光澤度。
印刷品質量判斷的方向有:印刷品紙張、印刷品與油墨的結合度、印刷油墨網點、色彩、光澤度是否符合印刷需求。印刷行業各印刷品質量對比出現不同的主要原因是,印刷的成本投入、印刷工藝、印刷師傅與相關儀器的使用配合度。
反射式密度計也被稱為密度儀、印刷密度儀,是印刷企業提升印刷品質量的重要光學儀器,對顏色的測量也是可以的,其性能并不比專業測色儀、色差儀差。一般印刷品不會進行光澤度檢測,除非客戶對于印刷品的光澤度有較為特殊的需求,才會使用光澤度儀對產品進行光澤度方面的檢測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