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澤度儀提供了一種測量光澤強度的可量化方法,通過定義精確的照明和觀察條件來確保測量的一致性。照明源和觀察接收角的配置允許在整個反射角的小范圍內進行測量。光澤度計的測量結果與來自具有規定折射率的黑色玻璃標準的反射光量有關。將樣品的反射光與入射光的比率與光澤度標準的比率相比較,記錄為光澤度單位 (GU)。
測量角是指入射光與垂線的夾角。指定了三個測量角度(20°、60°和 85°)以涵蓋大多數工業涂料應用。根據預期的光澤范圍選擇角度,如下表所示。
高光澤>70GU,如果測量超過 70 GU,請將測試設置更改為 20°
中等光澤10-70GU
低光澤<10GU,如果測量值小于 10 GU,則將測試設置更改為 85°
例如,如果在 60°處進行的測量大于 70 GU,則應將測量角度更改為 20°,以優化測量精度。市場上提供三種類型的儀器:60°單角度儀器、20°和 60°的組合以及一種組合 20°、60°和 85°的類型。
兩個額外的角度用于其他材料。陶瓷、薄膜、紡織品和陽極氧化鋁的測量角度為 45°,而紙張和印刷材料的測量角度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