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澤是物體表面的一個特征。我們常說的物體表面光澤是指物體表面的鏡面反射光能力。這是在一組規定的幾何角度下對物體鏡面反射光能力的相對測量。
對于光澤度的測量方法,常用的方法是通過光澤度計進行測量,這里使用的光澤度計也被稱為鏡面光澤度計。它由入射光發射器、接收器、標準板等結構組成,其測量的光澤是指折射率np=1.567黑色玻璃假設平面在理想拋光狀態下鏡面反射自然光束,并將此時的光澤值定義為100.0光澤單位。然后,在相同的條件下,將物體表面反射的光通量除以標準板反射的光通量,從而找出物體表面光澤度的相對值。
當我們理解光澤度的測量方法時,不難發現這是一個基于標準板的無限大綱。準確地說,表面對光的反射能力與標準表面的反射率之比,其公式是G=100R/R,式中G為gloss縮寫(光澤),R指物體表面對光反射率和標準板表面對光反射率。標準板定義為100,乘以100。
一般來說,物體的表面光澤度值GU用英語表示光澤單位glossunit縮寫,翻譯成光澤單位。例如:如果沒有質量單位(沒有公斤),我們可以稱某些質量為質量單位,質量單位是:質量單位。
基于光澤度的單位JIS光澤度的單位為%或數字。
光澤度的測量在很大程度上與標準板的值有關。理想情況下,折射率為1.567的黑色玻璃定義為100.0GU,實際儀器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能滿足如此準確的要求,各儀器標準板的折射率有一定的差異。
因此,在使用光澤度計之前,我們可以隨意校準光澤度計。這里校準的標準板將清楚地標記其值。例如,下圖中的光澤度計校準板為20°測量光澤度應為95.7,60°測量光澤度應為97.3,85°測量光澤度應為99.7.儀器校準時,只有三個角度檢測全部通過,才能視為光澤度儀校準成功,否則會分析光澤度儀失敗的原因,重新校準。
一般來說,在相同的測量條件下,這句話是正確的,但在不同的測量角度下,測量光澤度會有偏差。例如,上述光澤度計校準板。同一表面的入射角越大,測量的光澤度值越大。因此,只有在同一光澤度計的統一條件下,才能相互比較光澤度值。如果測量儀器與測量角度不一致,則無法相互比較測量的光澤度值。
因此,當用戶需要檢測產品的光澤度時,需要根據規定的角度選擇相同的光澤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