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ISO對涂料、清漆及有關產品光澤度測試的標準規定,用戶可使用20°、60°、85°三種幾何角度測量不同漆膜表面的光澤度。這些方法不適用于測量含金屬涂料的光澤度。
其中20°角度測法主要適用于高光澤涂料產品(即60個單位大于70個單位)°光澤涂料)對高光澤涂料的測量結果有較好的分辨率。
60°角度測量方法可適用于所有涂層,對于高光澤涂層或無光涂層,采用相應的角度測量,其測量結果將更加準確。
85°角度測量方法是更好地識別低光澤涂料(即60光澤單位低于30)°光澤涂料)。
這里所說的20°、50°、85°幾何條件主要是指入射角的大小,相關測試標準還規定了入射角、接收角及其公差。入射光束的軸對受試表面的法線為20°±0.1°,60°±0.1°或85°±0.1°(詳見下表)。接收器的軸應與入射光束軸的鏡像重合,偏差為±0.1°內部。但當在試板上放置一個平坦的拋光黑色玻璃或前反射器時,光源的圖像應在接收器視覺光闌(接收器窗)的中心形成。為保證整個表面的平均,試板的光區寬度應明顯大于可能的表面結構;通常可接受的寬度值為10mm。
入射角在光澤測量中非常重要。在不同的幾何角度下,測量相同標準板的光澤所不同。